第2种观点: 一、第二次离婚诉讼什么时候可以再起诉1、第二次离婚诉讼,在六个月之后可以再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离婚诉讼流程怎么走离婚诉讼流程如下:1、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正式受理案件;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5、由进行调解;6、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第3种观点: 离婚案不能申请再审。法律上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生效的离婚判决申请再审,只能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提出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一审过后一般过六个月或者是三个月左右才能进行二审。第一种情况,一审未能判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则只能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种情况,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请求的,那么该当事人需要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二审立案后二审则开始准备二审,三个月内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审没有判决离婚,6个月后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坚持离婚,第二次起诉后一般会判决离婚。对于判决,上诉即二审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二审判决对于本诉就是终审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一审过后一般过六个月或者是三个月左右才能进行二审。第一种情况,一审未能判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则只能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种情况,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请求的,那么该当事人需要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二审立案后二审则开始准备二审,三个月内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