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流转税不一样,属价外税,税款是在购销价格之外加征,与购销的收入成本无关.专用格式与营业税等价内税不同,除注明价税合计总额外还将采购价款和额分别填列.通过国税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的企业适用抵扣规定,购进商品时将取得的所列税额作为进项税,在月末前凭专用到国税局进行认证,通过认证的所列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售商品时开出注明的税额为销项税额,当月销项税额合计扣除至当月末全部进项税额后的正数差额为当月实际应纳额.举例说明:比如购进100万元商品并取得专用,在适用税率17%的情况下,将分别注明价款为85.47万元,额为14.53万元.其中85.47万元计入商品成本,14.53万元作为进项税额冲抵销售税额.假如该商品以150万元对外销售,同样分解为收入128.21万元和销项税额21.79万元,在没有其他购销业务的情况下,本月应交=21.79-14.53=7.26万元.回到你举的两个例子:1.卖家开给你普通的话,100万元不进行价税分离,进项税为0元,100万全部计入商品成本.开情况下见前述内容.2.你卖100万的东西,如果是应税商品,不管你开什么出去,国税局都要求你将这100万进行价税分离,即收入85.47万,销项税14.53万.如果当初购进这100万时没取得,此笔业务应交为14.53万(无进项抵扣).如果取得了,此笔业务应交为0元(进项税=销项税=14.53万).所以说你销售时开何种对你自身的款没有影响,只是影响你的客户能否抵扣进项税额.需要提醒的是:采购时取得进行进项抵扣认证的时限是开票日期起90日(不是三个月),过期不能抵扣(跟取得普通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