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目前四川省总的公积金方针,若在德阳工作,户口也是德阳,在德阳缴纳公积金,想在成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这可能不行,不过具体需要咨询德阳公积金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